用户协议

乡村振兴号用户协议

欢迎您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

您在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前,应当仔细阅读《乡村振兴号用户协议》 (下称“本协议”)中全部条款。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

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本服务。您对本服务的注册、登录、查看、发布信息、帐号管理等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且具有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的相应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可以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清楚知悉并理解,因实际需要,乡村振兴号平台有权在必要时对本协议条款进行修改。乡村振兴号平台可能会以包括但不限于在页面更新、网页公告、网页提示、站内信、通知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向您送达关于修改后的协议以及本服务的各种规则、提示等,您可随时查询最新内容。如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对本服务协议的修改,您可以不接受。如果您继续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修改后协议及各种规则、通知的内容。

您清楚知悉并理解,开通或使用某项特殊服务可能需要您单独确认并同意某项具体协议,您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如果您接受该特殊服务的具体协议,则您需要同时受到本协议和该特殊服务的具体协议的约束。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若您违反前述约定,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法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一、协议的范围

1.1 本协议是您与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之间关于您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所订立的协议。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刊登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仅是信息服务平台,不准发布时政、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新闻。河南省乡村振兴网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主要是运用广告的思维架构、电影的艺术手法、新锐时尚的视觉风格,多维度、多层次深入挖掘豫人、豫事、豫景、豫菜、豫茶、豫酒、豫戏等河南元素,讲述新、奇、乐、美的动人故事。主要是以讲述河南故事、展示河南好形象,推进社区发展、服务百姓生活,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提高乡村治理服务水平,搭建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豫商文化,促进豫商交流,聚集青年,整合资源,协同行动,服务社会为理念,展现河南的厚重文化、乡村振兴、壮美山川和风土人情,展现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现代化建设新成就和人民群众新风貌,塑造历史悠久、蓬勃发展、蓄势崛起、绚丽多彩的河南形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不能对用户发表的视频和言论、信息的正确性进行保证。用户在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发表的内容仅表明用户个人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立场或观点。作为内容的发表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负责。因发表的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由该内容的发表者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1.2 “乡村振兴号平台”是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向用户提供的一站式统一内容存储和分发渠道。您可以通过乡村振兴号平台实现内容上传发布、管理等,以下简称“本服务”。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是提供信息网络存储空间的网络服务提供者。

1.3 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乡村振兴号可能不断发布的关于本服务的相关协议、服务声明、业务规则及公告指引等内容(以下统称为“专项规则”)。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您同样应当遵守。

二、帐号注册与认证

2.1 您在使用本服务前需要注册一个乡村振兴号帐号。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根据用户需求和产品需要对帐号注册和绑定的方式进行变更,关于您使用帐号的具体规则,请遵守相关帐号使用协议以及此发布的专项规则。

2.2 乡村振兴号帐号注册采用实名制,用户应当如实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与认证资料,完成信息登记,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依据您填写和提交的帐号资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其他用户展示您的注册信息。如用户提供服务或内容需要取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或进行备案的,用户应当在帐号注册与认证时进行明确说明并提交相应的许可或备案证明。否则,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并依照本协议对违规帐号进行处罚。由此给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应当依法予以全部赔偿。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一项基本原则,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未经用户许可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不会向第三方公开、透露用户个人信息。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对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3.2 您在申请本服务过程中,需要填写一些必要的信息,请保持这些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或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请您填写真实的身份信息。若您填写的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使用本服务或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限制。

3.3 一般情况下,您可随时浏览、修改自己提交的信息,但出于安全性和身份识别(如帐号申诉服务)的考虑,您可能无法修改注册时提供的初始注册信息及其他验证信息。

3.4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3.5 未经您的同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不会向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6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若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服务前,应事先取得您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3.7 您应对通过本服务了解、接收或可接触到的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用户在内的任何人的个人信息予以充分尊重,您不应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 概览

4.1.1 本协议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乡村振兴号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章、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小视频、动态、直播、评论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乡村振兴号帐号或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也称“乡村振兴号平台信息内容”。

4.1.2 您理解并同意,乡村振兴号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乡村振兴号帐号或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乡村振兴号平台正常运营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2 新闻信息规范

4.2.1 如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您不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等服务。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4.2.2 您不得违反4.2.1条的约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违反关于转载新闻信息的要求。如违反相应条款,乡村振兴号有权视情况采取删除违规信息、暂停帐号使用、终止帐号使用等措施。

4.3 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您理解并同意,乡村振兴号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您在此平台的言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门规章,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平台政策,不得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从事下述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

4.3.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3.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3.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3.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4.3.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4.3.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3.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3.8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3.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3.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4.3.11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的。

为了促进互联网内容健康发展,您在乡村振兴号平台上的全部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您须为您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使用本服务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同时,您也有权利和义务对您账号下的跟帖、评论、互动内容进行良好监督,及时删除违法内容。如果您要使用本服务中的其他信息内容,您应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4.4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乡村振兴号平台尊重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本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乡村振兴号平台有权拒绝收录您发布的内容,并有权根据平台规则对您的帐号进行相应处理,亦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遭受损失的,您还应赔偿所有损失。

4.5 信息内容管理性规范

您在乡村振兴号平台所发布的内容,同时应遵守乡村振兴号平台的内容管理规范。若您违反下述规范中的禁止性规定,乡村振兴号平台有权拒绝收录您发布的内容,也有权根据平台管理规则对您的帐号进行处理。

4.5.1 内容述格式禁止性规范

4.5.1.1 标题或正文不符合基本的语言规范,含有错别字、不完整、多字等;

4.5.1.2 标题或正文含特殊符号,出现如:♨、✪、✅ 等火星文或符号,或全部为外文、繁体字;

4.5.1.3 正文出现大段乱码,未分段或无标点,内容不完整或重复;

4.5.1.4 视频不清晰,画面模糊无法辨认主体、严重花屏黑屏白屏、拉伸过于严重、跳帧严重等;视频无声音、音轨不连贯、音频画面不统一等;

4.5.1.5 文章质量较差,内容不通顺,影响阅读等。

4.5.2 标题党禁止性规范

4.5.2.1 标题制造悬念引人好奇,但正文未兑现预期;

4.5.2.2 使用大量或过于夸张的惊叹词;

4.5.2.3 标题断章取义歪曲正文内容,产生较大偏差;

4.5.2.4 内容和标题相关,但主要内容没有完全展开;

4.5.2.5 标题、正文、图片内容不相符,关联度不高。

4.5.3 低俗内容禁止性规范

4.5.3.1 内容中有关于性行为、性器官的直接展示或描述,包括展示形似性器官、性行为的物品;

4.5.3.2 含有性暗示、性挑逗、过分裸露、引人遐想成分的内容;

4.5.3.3 描写违背公序良俗的性观念,如乱伦、强奸、儿童性行为、性变态、虐待等;

4.5.3.4 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动人们性欲,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内容。

4.5.4 恶心血腥内容禁止规范

4.5.4.1 直接展现人类、动物尸体或残肢,血肉模糊等画面;

4.5.4.2 虐待、禁锢他人或自残,虐待动物;

4.5.4.3 描述畸形、病变、非正常状态的生物;

4.5.4.4 其他容易引人不适的画面。

4.5.5 广告内容禁止性规范

4.5.5.1 含有理财、医疗、减肥、美容、收藏、信用卡等相关推广信息的;

4.5.5.2 在信息内容中插入广告联系方式、第三方网址等;

4.5.5.3 商业产品销售、活动推广、公司招聘等;

4.5.5.4 引导关注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图片有推广水印等。

4.5.6 虚假信息禁止性规范

4.5.6.1 未经权威信源验证的夸张言论或者谣言;

4.5.6.2 内容涉嫌封建迷信、故弄玄虚,与科学事实相悖;

4.5.6.3 内容与已发生的事实、常识不符的。

4.5.7 其他禁止性规范

4.5.7.1 旧闻冒充新闻,将已存在于网络的相同或相似内容,伪装成新闻发布;

4.5.7.2 发布未经核实或无法核验的的耸人听闻、猎奇类内容;

4.5.7.3 发布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4.5.7.4 使用伪原创工具或相关技术改写他人已经发表的信息内容,在乡村振兴号平台发布的。

4.6 平台使用规范

4.6.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乡村振兴号帐号或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4.6.2 您不得利用乡村振兴号帐号或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4.6.2.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4.6.2.2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6.2.3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利的;

4.6.2.4 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以及运营行为与注册或认证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4.6.2.5 未能按照乡村振兴号平台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乡村振兴号平台正常运营的;

4.6.2.6 未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书面许可利用其他乡村振兴号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4.6.2.7 未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的;

4.6.2.8 利用群控软件等各种样态的技术、工具、软件,模拟用户行为,在乡村振兴号平台制造虚假点击、关注、互动等相关平台数据,或从事其他类型的作弊行为,谋取不合法、不合理利益的;

4.6.2.9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6.2.10 仿冒、混淆他人帐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4.6.2.11 未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书面许可,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信息内容进行非法获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粉丝量等商业用途的。“非法获取”是指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爬虫程序、拟人程序等非真实用户或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等非正常浏览的手段、方式,读取、复制、转存、获得数据和信息内容的行为;

4.6.2.12 未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书面许可,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承诺或确认,在乡村振兴号平台发布任何对本服务所提供的任何功能进行排他、排斥、排除、妨碍、阻碍、强制选择等非善意竞争的内容;

4.6.2.13 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争议或诉讼的行为。

4.7 未成年人使用规范

4.7.1 未成年人用户应在监护人指导和获得监护人同意下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您理解为了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乡村振兴号平台有权拒绝或限制未成年人用户的部分注册和使用功能。乡村振兴号平台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

4.7.2 未成年用户理解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您及您的监护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7.3 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乡村振兴号平台提醒用户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用户同意本服务且允许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4.7.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4.7.4.1 青少年用户使用本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4.7.4.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五、帐号管理

5.1 乡村振兴号帐号的所有权归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获得乡村振兴号帐号的使用权,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帐号使用权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5.2 乡村振兴号帐号密码由您自行设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特别提醒您应妥善保管您的帐号和密码。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与您共同负有维护帐号安全的责任。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会采取并不断更新技术措施,努力保护您的帐号在服务器端的安全。您需要采取特定措施保护您的帐号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妥善保管乡村振兴号帐号与密码、安装防病毒木马软件、定期更改密码等措施。当您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您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向他人透露帐号或密码信息。因您保管不善可能导致帐号被他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遭受盗号、密码失窃)或信息数据泄漏,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理解并同意,在您未进行投诉或提出帐号申诉等方式明确告知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帐号被他人使用或信息数据泄漏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理由相信该帐号行为是您使用帐号的行为。

5.3 在您怀疑他人在使用您的帐号或密码时,您同意立即通知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如果您当前使用的乡村振兴号帐号并不是您初始申请注册的或者通过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提供的其他途径获得的,但您却知悉该帐号当前的密码,您不得用该帐号登录或进行任何操作,并请您在第一时间通知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或者该帐号的初始申请注册主体。如果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发现您并非该帐号初始申请注册主体,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使用该帐号。

5.4 您理解并同意,为保护您及其他用户的数据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对您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主体资质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您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若您的信息系统仍无法符合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

5.5 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以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进行独立判断并随时限制、冻结或终止您对乡村振兴号帐号的使用,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恢复使用。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用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等),由您自行承担。

5.6 为更好的为用户提供服务,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对乡村振兴号帐号用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有权根据级别设置相应的权限、提供相应的服务。

5.7 您充分认同乡村振兴号平台致力于打造高质量的内容生态平台,平台坚决禁止扰乱平台正常运营秩序的违规作弊行为。如果您的注册帐号行为与发布内容存在以下情形,平台一经发现将终止您的乡村振兴号帐号的使用,收回帐号收益,并保留追求法律责任的权利:

5.7.1 恶意注册行为:涉嫌伪造、买卖、非本人身份资料或机构资质、专业资格证明,恶意侵占帐号名称资源,恶意攀附知名品牌、帐号名称,恶意批量注册,养号卖号的;

5.7.2 发布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的;

5.7.3 发布含有荐股、理财、医疗等恶意营销推广的内容的;

5.7.4 发布含有与事实不符,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内容的;

5.7.5 发布含有色情低俗、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内容的;

5.7.6 帐号多次被举报抄袭核实属实的;

5.7.7 所有可能对乡村振兴号平台、推广客户权益造成伤害、对用户体验造成损害、对广告联盟市场合作秩序造成扰乱、对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各产品及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品牌商誉造成不利影响、对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合法权益的行为均为禁止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5.7.7.1 自己点击:重复手动检索、自行点击,煽动他人检索、产生点击;

5.7.7.2 强制点击:以资源交换为条件,强制、唆使、引诱用户点击;

5.7.7.3 程序点击:通过程序或脚本模拟用户的点击,自动化点击和检索产生工具、第三方产生点击或检索(例如付费点击、自动浏览、点击机,代理服务器IP点击,假IP点击,相互点击,自动刷新);

5.7.7.4 推广方式违规:通过病毒程序、强制劫持地址栏、搜索引擎作弊、虚增展示次数等非常规手段进行推广;

5.7.7.5 其他违规:其他河南省乡村振兴网认为已经或可能将要对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客户权益、用户体验以及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品牌或商誉造成损害、对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5.8 如果您的乡村振兴号帐号被盗、密码遗忘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登录,您可以按照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申诉途径进行申诉。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并不承诺您一定能通过申诉找回帐号。

5.9 为了充分利用帐号资源,如果您存在长期未完成注册、注册乡村振兴号帐号后未及时进行初次登录使用,或长期未登陆使用乡村振兴号帐号等情形,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终止该帐号的使用。

5.10 乡村振兴号平台提供一站式统一内容存储与分发服务,为实现这一基本功能,确保您能正常使用乡村振兴号服务,您同意授权您在帐号下所发布的内容分发至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系产品和/或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合作伙伴运营的系列客户端软件及网站,通过展示、下载等方式进行传播。

六、收费服务

6.1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对收费服务的收费标准、方式进行修改和变更,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也可能会对部分免费服务开始收费。前述修改、变更或开始收费前,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通知或公告。如果您不同意上述修改、变更或付费内容,则应停止使用该服务。

七、数据的储存

7.1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不对您在本服务中相关数据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

7.2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单个用户在本服务中数据的最长储存期限,并在服务器上为其分配数据最大存储空间等。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备份本服务中的相关数据。

7.3 如果您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您的数据。在服务停止、终止或取消后,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没有义务向您返还任何数据。

八、风险及免责

8.1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有效的服务,本服务会利用您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本服务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数据流量的费用,用户需自行向运营商了解相关资费信息,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8.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8.2.1 由于受到计算机病毒、木马或其他恶意程序、黑客攻击的破坏等不可抗拒因素可能引起的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8.2.2 用户或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8.2.3 用户操作不当或通过非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授权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8.2.4 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8.2.5 由于网络信号不稳定等原因,所引起的乡村振兴号平台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8.2.6 其他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无法控制或合理预见的情形。

8.3 您理解并同意,用户通过乡村振兴号平台发布的内容可能会被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复制、转载、修改或做其他用途,脱离您的预期和控制,用户应充分意识到此类风险的存在,任何您不愿被他人获知的信息都不应在乡村振兴号平台发布。如果相关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乡村振兴号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8.4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依据本协议约定获得处理违法违规内容或行为的权利,该权利不构成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义务或承诺,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不能保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或进行相应处理。

8.5 您理解并同意,因业务发展需要,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保留单方面对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在任何时候不经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变更、暂停、限制、终止或撤销的权利,用户需承担此风险。

8.6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会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或乡村振兴号平台运营安全、平台规则要求及健康发展等综合因素,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选择提供服务或开展合作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用户提供本服务:

8.6.1 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8.6.2 影响使用者体验的;

8.6.3 存在安全隐患的;

8.6.4 违背乡村振兴号平台运营原则,或不符合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其他管理要求的。

九、知识产权声明

9.1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归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所有。除另有特别声明外,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提供本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所有。

9.2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上传、发布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或相关权利人所有。

9.3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在本服务中所使用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乡村振兴号”“乡村振兴”等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logo或其他标识的原始权利均归属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所有。

9.4 上述及其他任何本服务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其他未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用户或相关权利人许可的第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9.5 您理解并同意,您向任何第三人分享、转发、复制乡村振兴号平台信息内容的行为,均应遵守乡村振兴号平台为此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方式应为该信息或内容的原链接、确保附属于该信息或内容的功能可正常使用等。

9.6 任何未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书面同意及权利人许可的非法获取行为,均属违法侵权行为。您确认并同意,为及时、有效地保障您基于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特别授权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在发现您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著作权等)可能受到侵害时,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代您向涉嫌侵权的第三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特别授权采取的维权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侵权监控、发函警告、行政举报、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移送侦查机关处理、调解、和解等。

9.7 您理解并且同意,为持续改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为您提供的各项服务,除非有相反证明,您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上传、发布或传输内容即代表了您有权且同意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授予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及其关联方对该内容的存储、使用、发布、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等权利;将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技术中的权利;对您的上传、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开发的权利;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向计算机终端、移动通讯终端(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通讯设备如手机和智能平板电脑等)、手持数字影音播放设备、电视接收设备(模拟信号接收设备、数字信号接收设备、数字电视、IPTV、电视机机顶盒、视频投影仪、车载电视、互联网电视/OTT终端、智能电视等带互联网接入功能的播放设备等)、智能音响等智能硬件终端等提供信息的下载、点播、语音播放、数据传输、音频业务、移动视频业务(包括但不限于SMS、MMS、WAP、IVR、Streaming、手机视频等无线服务)及其相关宣传和推广等服务的权利;以及再授权给其他第三方以上述方式使用的权利。

9.8 本服务所包含的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受到法律保护,未经过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用户或相关权利人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使用或创造相关衍生作品。

十、法律责任

10.1 如果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发现或收到他人投诉用户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帐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关注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取消帐号权益、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公告处理结果。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也有权依照本协议及专项规则的规定,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乡村振兴号平台认证帐号除上述处罚措施外,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取消其帐号认证身份,并视情节决定临时或永久封禁相关帐号。帐号被封禁达90日(含90日)仍不符合解封规则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收回该乡村振兴号帐号名称,并重新释放供其他用户注册使用。乡村振兴号帐号名称因封禁超过90日被收回,不代表您的乡村振兴号帐号被解封。如果您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请立即向乡村振兴号平台投诉,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10.2 您理解并同意,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依合理判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向有关部门报告等,用户应独自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0.3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导致或产生第三方主张的任何索赔、要求或损失,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解费用、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支出费用。

10.4 您理解并同意,为及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若您的乡村振兴号帐号存在权益纠纷,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根据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冻结该乡村振兴号帐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等保护措施,直至有权机关作出生效裁判或用户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协商一致,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无关。

十一、其它

11.1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协议的约束。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条款。本协议条款变更后,如果您继续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应当停止使用乡村振兴号平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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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

11.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11.5 若您和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法院管辖。

11.6 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11.7 本协议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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